標準形同虛設,不如出版所有論文!?
學術出版的審查門檻,說白了就是信任兩至三位匿名的同儕,能夠公正、客觀、全力以赴的對論文進行審查,整個審查流程中,每個環節都有其薄弱之處,全憑個人的誠信度來維持總體的科學誠信。
同儕審查以如此角度來審視,本質上賦予了研究人員極大的信賴,體制能運作至今,不得不承認學術研究人員已經比很多其他的領域更具榮譽感和自我約束能力了!但也正是因為同儕審查相對於人類社會其他眾多的體制,是沒有絕對標準和規定的,缺少了明確的獎懲和仲裁,就產生了許多〝旁門左道〞…,近年出現的吸金歛財期刊、學術不端醜聞、被出版的虛假論文和同儕審查圈等,都再三的引起大眾對於同儕審查體制的質疑,再高尚再榮譽的體制,標準形同虛設時,還有什麼存在的意義?
每次的醜聞都是學術研究界的傷
被期刊揭發或撤回的各種消息一傳出,媒體爭相報導後,醜聞一次又一次的玷污了曾經讓科學研究人員引以為傲的同儕審查體制。尤其是關於以下情況的醜聞…
- 逐年增加的出版論文撤回數量
- 各種專門利用同儕審查中薄弱環節的惡性行為
- 完全虛構的研究數據、研究結果、研究論文和同儕審查評論
漸漸幻滅的過程
被醜聞和各種來自社會大眾討乏之聲給淹沒的眾人,也對各種論文撤回原因、研究結果爭議開始杯弓蛇影、充滿猜忌:
- 這篇文章被撤回了,那麼同一個研究團隊過往的研究論文呢?是否也有類似錯誤?
- 期刊好像誤打誤撞才發現了的學術不端行為, 那麼還有多少是沒被發現的?
- 如果此一期刊審查流程不嚴謹或是出版論文有誤,是否代表同一出版商旗下的其他期刊也有類似問題?
正是因為社會大眾已經有如驚弓之鳥,而學術研究人員又想不出更好的方式來改善現行的同儕審查體制,於是呼籲廢止同儕審查的聲音開始越演越烈:〝如果同儕審查的科學誠信盡失、標準形同虛設,還阻礙出版的速度,那何不直接廢止審查,出版所有論文算了?〞
全部推倒重來?
來就事論事的討論這個提案的可行性,所有的論文直接出版,再使用 出版後公開審查、公開質疑的模式,或許也不是完全的荒謬,但有幾個情況需要先解決,否則會造成更大的困擾:
- 審查時間成本是被省下來了,但研究成果有錯誤卻還沒被公開審查完全就被應用時,可能造成的社會成本是否能夠承擔的起?傷害到公眾利益怎麼辦?
- 若是出版沒有門檻,是否研究質量將會更大幅下降?
- 期刊將收到數倍的投稿,期刊的運作和存在還有意義嗎?
- 影響係數等期刊影響力指標該何去何從?研究人員還需要引用文章嗎?
甚至有些人主張,既然都廢止同儕審查審稿流程了,那乾脆把期刊也的存在也廢除了,將所有的研究成果直接發佈至網上,讓公眾讀者來評鑑,不就把公開審查的範圍最大化了?!但針對這種主張,除非網路匿名性能被消除,否則這些〝讀者〞的評論的科學價值和公正性何在?
關於這個假設,你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