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論文還推薦審閱人,是不是球員兼裁判?
有些學術期刊會邀請作者推薦審閱人,有些還會讓作者列出應排除的審閱人,為什麽呢?這都是基於對作者學術道德的信任,假設投稿人有足夠的職業道德,懂得利益回避,然後為了達到審閱的最高效率,編輯才請作者以該領域專家的身份推薦審閱人。
推薦的審閱人應該是該領域的專家,但應避免自己同系、同機構、同計劃的學者,也不應是自己的親朋好友;無論期刊有無請作者列出應排除的審閱人,倘若自己知道某位同領域的專家當面或具針對性地否定過自己的研究或觀點,都可以告知編輯。
進入21世紀以來,學術同儕審閱制度遭到嚴峻的考驗。由於科技發展速度加快,在自然科學領域的論文發表更是一年比一年踴躍,許多頂級期刊和會議面臨尋找審閱人的窘境,某些新興或熱門的領域審閱人明顯不足,編輯部人力更是捉襟見肘,因此有些不肖學者利用作者推薦審閱人的機會,製審閱人小圈圈,甚或捏造審閱人頭。2012年韓國學者利用假電子信箱及偽造的個人資訊向編輯推薦自己以及同事作為審閱人,被揭穿後11篇論文遭到撤稿;2014年屏師大學者、同事及友人以真假混雜的130個審閱人頭,形成審閱小圈圈,被揭穿後60篇論文遭撤稿,連帶一干人等的學術生涯就此結束,當時的教育部長因有5篇論文在列而黯然下台;2017年多位中國學者冒用該領域權威的名字申請假電子信箱並向期刊推薦論文,細看斯普林格撤下的107篇論文名單,驚見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中國醫科大學等名校,最後不僅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NSFC)終止了相關論文涉及的51個計劃的審查,40多項已獲得資助的計劃被撤銷,相關的20個國家科技計劃項目也暫停立項,中國工程院還暫停了一名涉及的作者參選院士的資格。這些論文或許不作弊也能獲刊,就算不能刊出,也不至於傷到這些學者的學術生涯;真是得不償失。
如果推薦審閱人是最好的制度,就不用雙盲或單盲審閱了,對不對?因為人性往往經不起考驗,所以大部分頂尖國際期刊都不會要求作者推薦審閱人。其實,目前論文審閱量最大的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及許多國際頂級期刊都在努力研發AI審閱,由AI協助學術期刊編輯進行審查是必然的趨勢,在不久的未來,學術期刊依賴作者推薦審閱人的情況,應該會有相當程度的緩解。
不過,美國腎臟學會期刊(JASN)委托學者對該刊物進行了一項研究,並於2011年該刊物上發表,結果顯示,其一,作者推薦的審閱人比編輯推薦的審閱人更容易對稿件有正面的評價。看到這難免會想:你看,作者推薦的審閱人就是有偏見吧!但,其二,對同一文章進行比對,作者推薦的審閱人與編輯推薦的審閱人的正負面的評價比例沒有顯著差異。其三,作者建議排除的審閱人對該稿件的評價明顯比其他審閱人負面許多。先不論作者推薦審閱人是否適當,我們可以據此推斷,作者掌握的資訊有一定的精確度(不愧是作研究的),比期刊編輯更加了解誰會說好話,誰又會說壞話。筆者淺見,讓作者推薦審閱人是對人性不必要的考驗,但是讓作者建議應排除的審閱人卻是摒除審稿偏見的好辦法。
*本文不代表英論閣學苑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