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指導教授的構成要素
指導教授(RESEARCH SUPERVISOR),顧名思義就是指導研究或論文寫作過程的教授,以其權責來說,包含了教學責任、機構行政委員會相關的責任、科學研究申請和發展、經費籌款、通常還要兼顧一定的學術寫作任務,算是工作類型廣泛且內容複雜的教職員種類。
對指導教授的期待值?
通常教學機構對於指導教授的期待值(或是標準),通常是幾個方面:投入程度(commitment)、易接觸程度(accessibility)、溝通的頻繁程度(regularity of communication)和支持程度(supportiveness),而這些標準的衡量方式和指標,往往和不同學科領域過往指導教授的經驗相關。
量身打造的解決方案
即便是有上述明確的標準,在學生和指導教授的關係也還是沒有這麼簡單。常見研究生抱怨〝我的論文指導教授不了解我〞或〝我的論文指導教授好像根本不關心我畢不畢的了業〞,此時,也許在教學機構和指導教授的眼裡,也許所有指標都已經在基準以上了,但對於研究生而言可能還是不夠,尤其是雙方之間的關係是建立在明確的目標上時(例:畢業、論文出版、某實驗完成),標準很可能與實際需求不一致!所以根據學生個人需求而制定的方案其實是最能節省雙方時間成本的,並且還需要與時俱進的調整。
督導的功能
Alfred Kadushin教授將督導的功能整合成三大功能:
- 教育功能(Educational) –協助學生獲得實現研究方法所需具備的能力,且在畢業後能夠進行獨立研究。 helping the student achieve the necessary competence in research methodology to conduct independent research upon graduation.
- 行政管理功能(Administrative) – 指導學生遵研究項目中必要的內部與外部研究規章協議。
- 支持功能(Supportive) – 在學生面對複雜的研究項目時,適當的提供合理程度的情感支持。
其他軟技能
除去以上基礎的功能和標準,對於資深的指導教職員工來說,軟技能往往才是最舉足輕重的督導技能。
試想,若是能在保持專業性和科學框架之餘,還能保持同理心、靈活性和高情商來了解學生的需求,並激勵學生成為未來的專業研究人員,這還不是指導老師的最高指標?這當然一點也不容易,尤其是面臨多方壓力和有限時間的限制,但在互相尊重的情況下、建立起專業度以後,學生與指導教授之間的關係其實是可以雙方互惠的,不少成功的關係還成就了學術歷史上的偉大研究發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