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論文什麼情況下被撤回?
先姑且不論什麼樣的文章會被期刊出版後撤回,逆向思考當一篇文章被撤回時,此舉措所傳達的訊息是什麼,是先聯想到作者誠信問題?還是科學研究理論或實驗相關問題?總而言之,所有可以想到的原因都可以被總結為文章的有效性遭到質疑了,此時所有引用此篇文章的同儕研究人員都應該非常謹慎的考慮,是否應該對已使用的引用做出相應處理。
誰做出撤回決定?
既然文章的撤回基於文章的有效性遭質疑,那麼是否只有期刊編輯能發現文章有效性具有爭議?當然不是了!
可能是文章原作者發現了先前研究中的致命錯誤,也可能是其他研究人員進行驗證時發現錯誤,於是研究人員或原作者通知期刊編輯提出撤回要求,期刊編輯此時再根據情況做出決定是否因應撤回要求(也可能採取修改的方式、拒絕撤回)。因此,簡單的認為期刊編輯是做出撤回文章決定的主事者這樣的想法是不正確的!
撤回文章的原因
在此必須要指出,造成文章撤回的原因中,兩種錯誤類別:可接受的人為疏失和蓄意的學術不端,是有非常大的差別的!
- 人為疏失包括:數據採集或分類錯誤、有問題的統計分析,此類數據是在同儕審查中無法被核實的信息。
- 蓄意的學術不端包括:同一文章同時提交給多個期刊、利益衝突、偽造或操縱數據、不遵守研究規範、剽竊和將論文蓄意截斷成多個香腸論文。
絕大多數情況下,人為疏失可以經由修改文章來撥亂反正,但學術不端就基本確定了立即撤回文章的下場。一般來說,期刊編輯在還有選擇的情況下都更願意當成人為疏失來處理,而不願意做出最壞的打算來撤回文章,不幸的是,近年來文章撤回的比例中,學術不端的情況相比人為疏失在大幅上升,不少期刊編輯開始採取較為強硬的作法來保護期刊名聲,在遇到較為敏感的情況時先止損(不出版或直接撤回)而不再假定作者無罪了。
錯誤的嚴重性
除了錯誤的類別之外,錯誤的嚴重性也需要被慎重考慮,畢竟期刊編輯並不是一遇到錯誤就直接考慮撤回文章的,文章的撤回對於期刊而言也是一種恥辱,通常都希望能夠透由期刊上發佈「後續勘誤通知」來做出修正,但這類的修正只限於名字、引用、地址、錯字等小錯誤,一旦錯誤嚴重到影響到了文章科學研究的本質時,撤回文章就是唯一的處理方式了。